笔者刊登在《中华医史杂志》2021年第6期的《同济医科大学早期毕业生(1912—1955)》发表后,一些关注同济医科历史的读者与笔者联系,指出一条疑惑。
该文P361页第3行写道:
遵照民国教育部医学院5年卒业后尚须实习1年,共计6年的命令[5]。1934年1月10日同济大学校务会议议决:“医科前期定五学期,后期定七学期,最后之两学期遵照部令定为实习年。”(二十二年第三次校务会议记录.国立同济大学概览.上海,1934:18)原定于1934年毕业的学生改为1935年毕业,增加1年实习,因此1934年没有毕业生。
[5]教育部.医学院学生修业及实习年限(教育部第1511号训令,1931.9.8)[M]//.教育部.教育法令汇编:民国文献类编:教育卷:662, 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304-305.
最近笔者有幸认识了这一届毕业生谷晋昭的外孙女孙洁,她提供了谷老的毕业证书(图1)
图1 谷晋昭1934年毕业证书原件
笔者发现同届毕业生陶桓乐教授本人写的简历也称自己是1934年毕业(图2)。
图2 陶桓乐本人书写的简历
本文提供的黄汪仁的毕业证书是1949年补发的,无法证实1934年的情况。
查同届毕业生沈尚德教授的档案,意外发现他的毕业证书竟完好保存在他的人事档案里(图3)。
图3 沈尚德1934年毕业证书原件
沈尚德的人事档案里,本人填写的简历是:1929年8月至1934年7月在同济大学医学院读书,5年。1934年8月至1935年12月在上海宝隆医院实习(图4)。
图4 沈尚德本人书写的简历
综上所见,还原历史,正确的描述应该是:1934年1月同济大学决定医学生延长1年为实习年,7月仍然按照过去的惯例发给毕业证书,实习1年后承认他们均为1935年正式毕业生。之后医学院学制均为6年,直至1952年。
借此机会,笔者列出该文的若干其它勘误,在此更正,致歉!
本勘误表刊登在《中华医史杂志》上:
笔者于《中华医史杂志》2021年第51卷第6期上发表的《同济医科大学早期毕业生(1912—1955)》一文,勘误如下:
第354页 左栏第3行“国立同济大学时期(1923—1949)”改为“同济大学和国立同济大学时期(1923—1949)”。
第357页 左栏倒数第5行删去“后升任校长”。
第357页 右栏第9行增加“1923年”获法兰克福大学医学博士。
第358页 左栏第24行小标题“2 国立同济大学时期(1923—1949)”改为“2 同济大学和国立同济大学时期(1923—1949)”。
第358页 右栏第6行 阮尚丞(1987—1947),改为(1887—1947)。
第359页 右栏第2行删去“字伯翼”。
第361页 右栏第11行句号后插入 “但是学校按照过去惯例仍给1935年毕业生颁发了1934年7月签署的毕业证书。”
第370页 左栏 倒数第7行小标题“3.2 同济中南学院”改为“3.2 中南同济医学院”。
第371页 左栏 图39照片说明“姚永政”应为“杨述祖”。
(笔者:陈英汉 柯育萍 邓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