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进行DNA遗传标记的群体遗传学和法医学应用研究。以人类基因组DNA微卫星多态性(STRs)、单核苷酸多态性(SNPs),及线粒体DNA(mtDNA)序列多态性为研究对象,就这些DNA遗传标记在武汉汉族的群体遗传学进行调查并评估其在法医学亲子鉴定和个人识别鉴定中的实用价值。已完成了50多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和多个性染色体STR基因座的基础研究,建立了多个STR基因座同步扩增分型检测技术,具有高鉴别能力、快速、灵敏的技术优势,并成功应用于法医学个体识别和亲子鉴定。此外,对表观遗传学,尤其是DNA甲基化标记的法医学应用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在人类DNA STR遗传标记的研究方面与国内兄弟单位处于同一水平,在湖北省内处于领先水平;DNA甲基化标记的法医学应用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在溺死的分子生物学诊断方面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DNA遗传标记的研究不仅可以为法医学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可为人类遗传进化、考古学等领域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未来的重点是加强DNA遗传标记检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专业特色
法医学系致力于培养优秀法医学人才,大力开展对外科技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司法建设服务。
法医对外科技服务——检案工作,是法医学系利用法医技术开展对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外科技服务的具体体现。从1957年即开始接受湖北省和武汉市公检法机关委托的法医病理尸体解剖和鉴定工作。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最困难时期,也未中断过。法医学系建立后,法医对外检案工作作为法医学系三大工作任务之一,其工作范围、工作量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为加强对外检案工作,1988年3月,法医学系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办法医门诊,扩大了法医学系对外检案工作的影响,检案范围扩大到省内外,案源不断增加。2001年9月,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为湖北省认定的第一家法医学司法鉴定权威机构。为武汉市医疗纠纷鉴定指定单位、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定伤残鉴定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承担了大量的尸体解剖、医疗纠纷、活体损伤、亲子鉴定、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及毒物分析等法医鉴定工作。为公、检、法、司、卫生、保险、军队等委托单位的大量重大或疑难案件提供了证据。通过检案,提高了教师的实际检案工作能力,丰富和充实了教学内容。建系以来,法医学系共接受各类检案3万余例,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对该系人员参与的检案工作予以了报道,法医学系的科技服务工作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并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法医学系是中国法医学会临床法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损伤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湖北省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湖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主任单位;武汉市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单位;武汉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主任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医疗纠纷指定鉴定单位。
五、教学工作
(一)人才培养硕果累累
1.本科生教育
1985年法医学系开始招收法医专业本科生,每年招生数为40名。1990年第一届学生毕业,由于当时分配渠道不畅通,加之社会宣传不够,出现了毕业生分配难的局面。为此学校决定减少法医专业招生人数,年招生规模为20名,并隔年招生。1990年和1992年未招收学生。从1993年开始,在国家教委法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下,我校首次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公安部部属院校毕业生分配协调会,并加强了同各省、市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联系,广泛收集需求信息,从而扭转了分配难的局面,法医专业学生分配形势逐年看好。根据法医人才的需求,逐年扩大了法医专业的招生规模,由原招收20名到现招收50名。从1985年至今共招收法医专业本科生653人,已毕业457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100%。
根据学校学分制要求,制订了法医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及学分制教学计划。开设了8门必修课、9门选修课,同时还承担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七年制临床医学、成教学院等非法医学专业生的法医学教学任务。调整了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学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加强了法医专业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法医专业实习点主要安排在有关省市的公安机关,目前已在武汉、长沙、青岛、南京、郑州、北京、南昌、泉州等15个市公安局进行了实习基地挂牌。
2.研究生教育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自建系以来共培养博士研究生33名、博士后1名、硕士研究生118名;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66人,其中已有36人获得硕士学位,许多人在国家、省、市等重要岗位担任职务,发挥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