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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卄一个月来的主要成绩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9-02 17:24:42 编辑:校史研究室


二、大会意见解答


    这次代表会议上,同志们提出了许多问题,除了某些具体问题,如生理学馆急需教授,已向上级争取解决,开水供应,纱窗纱门和指路牌等已交有有关单位即时解决及其他有关总务处、教务处、办公室的问题,除已交各该处室研究后,以书面答复外,兹综合解答如下:


    (一)关于调整组织机构和人事调动问题:高等学校组织机构,中央迄无统一规定。三反后,我院会根据组织建设阶段中各方面的意见,拟订了新的组织系统,提经院委会讨论通过后,报请中南教育、卫生两部审核,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答复,原因是中央正在拟定全国性的统一编制,现闻本年秋季以后,中央可能有明确规定,一俟得到指示后,当按新编制办理。至于人事调整问题,按照政府干部政策,主要是在培养、教育和提高,引导他们自觉地健全起来,逐步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因而各级领导同志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培养,并经常关心他们,对其错误和缺点,应当采取严肃的态度,帮助他们很好的改进,使他们真正树立正确的服务观点和态度,一脚踢开,这不是今天解决干部问题的正确办法,当然这里所说的,只应该与严重违犯原则、纪律和坚持错误不知悔改的干部区别开来。


    (二)关于财经公开问题:按照财经制度,是不能全面公开的,但是为了使大家了解本院财经开支情况,可通过一定机构进行审查,并定期公布账目,我院今年预算,由于改变领导关系,还没有正式批准。


    (三)关于房屋分配和房屋津贴问题:由于今天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全面解决,因而必然地要有些限制,在今天来看这个问题,应当是等级待遇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福利问题,目前各机关学校,(除武大因在郊区房屋较多外)都有一定条件的限制,因而这一问题是牵涉全面的问题,本院当然不可能要求上级作特殊解决。目前的办法:①建议上级组织,希望明年拨发专款添建一些宿舍。②新建宿舍,主要是为照顾上海后期迁移来院后使用,但在不妨碍上述原则下,适当挤出一些房屋来解决目前宿舍拥挤的现象,恢复原有状况,剩余的房屋按先后申请和规定条件逐步解决,单身工友宿舍亦俟新房屋落成后适当调整。关于房屋津贴问题,院委会已有决定,正报请上级核定中,因为三反后各机关都取消了各项津贴办法,所以必须等到核定后才能够实施。


    (四)托儿所问题:拟参照本届会议第三大组意见,在新宿舍建成后,予以解决。不过在这里要解释一个问题,就是中央并没有拨专款来开办托儿所,但为了这是关系员工福利问题,因而我们应当设法挤出一部分款来设法解决。


    (五)关于保健费问题:这是从干部福利费中抽出一部份款项,对患病员工进行营养的补助,由于这是一项福利费,自然就不分职位高低,它的使用对象包括教授、讲师、助教、职员和工友,因而亦不应该强调只能照顾低薪人员或工友。


    (六)关于包干制人员待遇问题,中央是有统一规定的,本院包干制人员使用车辆和免费取开水,亦是根据中央的精神经过院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当然在使用车辆的某些问题上(如使用后尽可能及时交还和可以不使用的时候不必使用等)是值得这些同志首先注意的,同时这些意见亦可以提供院委会作参考。至于包干制改薪给制问题,如个别同志愿意改,自然可以适当照顾,但是如果本人不愿意,仍然不能强迫改为薪给制。这些问题最近上级亦有明文指示。


    (七)关于建筑工程迟延问题:其主要原因,在第一个阶段是由于经费预算很久没有核定,一直到一九五二年九月底经多次争取才核定,第二阶段,经费核定了,而设计图样送本市建设工程局审核,该局认为不合新规定,又送请上海群安事务所重新修正,但全部设计图样修改颇费时间,为了争取及早施工,又经一再商请建设工程局分中部和翼部先后审核,陆续施工,但施工后建筑公司工人调动又常时发生困难,同时材料供应,尤其是木料的供应,一再发生问题,因而迁延了竣工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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